行政审批
军队复员干部、外地入伍退伍义务兵及退出现役士官的接收(退出现役士官的接收)
来源:办公室  发布时间:2007-07-25

 审批项目名称:军队复员干部、外地入伍退伍义务兵及退出现役士官的接收(退出现役士官的接收)(审批类)
审批项目编号:BJXSAMZ003-2-2002(北京行审A类民政003号-2子项-2002年)
审批项目依据: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》
审批收费依据:本审批项目不收费
审批总时限: 30个工作日
审批程序:
一、受理
条件:
军队、武警部队业务部门提交如下材料:
1.申办人档案(依据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》第十条)
2.申办人书面申请(依据同上)
3.申办人在京配偶单位证明(依据同上)
4.申办人结婚证复印件(依据同上)
5.申办人在京配偶常住户口、身份证复印件(依据同上)
标准:
申办人提交的档案材料齐全、规范、有效。
时限:10个工作日

二、审核
标准:
1.申办材料齐全、规范、有效
2.照顾接收外地入伍士官进京安置审批表的填写、受理结论准确无误
3.符合当年民政部、解放军总参谋部《关于做好军队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通知》规定
时限:9个工作日

三、审定
标准:
1. 受理、审核结论准确
2. 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
时限:10个工作日

四、告知
工作标准:
1.及时告知军队、武警部队业务部门审批结果
2.发放的通知书填写正确、有效
3.留存归档的审批材料齐全、规范
时限:1个工作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