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行政科室职能
1、办公室
职能:负责党务工作;干部人事管理工作,法制宣传工作,职工教育和妇联及老干部管理工作;负责本局文件的收发、传递、催办和立卷工作,组织起草、汇总本局党政工作总结和有关综合性文件;负责信访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;负责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;负责上级及本局重点工作的督察催办等政务工作。
2、财务科
职能:负责编制民政行政、事业经费预、决算及经费监督管理,民政统计和地方退休人员管理工作。
3、社会救济和社会事务科
职能:负责救灾救济、接受捐赠和社会福利工作。
4、优抚安置科
职能:负责双拥日常工作;负责烈军属、伤残军人的优待抚恤及接收安置工作;负责见义勇为奖励保护工作。
5、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
职能: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行政区划工作。
6、民间组织管理科
职能:负责社会团体、民非企业组织的成立、变更、注销的登记及管理。
二、事业科室、单位职能
1、机关事务办
职能: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、车辆管理、基建等工作。
2、婚姻服务中心
职能:结婚登记、离婚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。
3、低保事务中心
职能:负责城乡低保审批和城乡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工作。
4、社区工作办公室、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办公室
职能:负责社区工作协调与管理,征地超转人员的接收与管理工作。
5、福利生产办公室
职能:负责福利企业登记、变更、年检和维权工作。
6、老龄工作办公室
职能: 办理落实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;组织协调指导乡镇、街道和县直各部门老龄工作的开展。
7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行处
职能:负责福利彩票的销售与管理工作。
8、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
职能: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。
9、社区服务中心
职能: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社区服务,满足居民公共服务和多样化的生活需求,以社区服务站为重点构建社区服务网络。
10、光荣院
职能:负责收养的孤老烈属、伤残复退军人、烈士遗孤的生活和医疗保障及管理工作。
11、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所
职能: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遗属、退休志愿兵、无军籍退休职工;军休人员的政治、生活待遇和遗属生活待遇及服务管理工作。
12、殡葬管理所、殡仪馆
职能:殡仪服务与管理;负责全县的殡葬管理。
13、烈士陵园
职能:为社会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提供服务和烈士陵园的管理工作。
14、宝云岭墓园
职能:墓园经营管理。
15、驻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
职能:行政审批件的全程代理。 |